查看原文
其他

老年人的事,再小也要当大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老年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钟政声 广东普法 2022-10-12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项答题活动

火热进行中!!!

从4月1日至30日

关注“广东普法”公众号

点击菜单栏“415竞答”



即可进入答题页面



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日前已正式启动。这次专项行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要认清重大意义



党中央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高度重视,决定由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成立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事业,深怀敬老之心、倾注爱老之情、笃行为老之事,对老年人特别关心爱护,强调让老年人老有所养、生活幸福、健康长寿是我们的共同愿望,要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行为。我们一定要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开展专项行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老年人的事,再小也要当大事。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剑指以老年群体为侵害对象的诈骗违法犯罪,就是要强化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向全社会释放匡扶正义、弘扬正气的强烈信号和鲜明导向,让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发扬光大;就是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切实解决好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开展专项行动是保持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实际举措。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很大,有的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网络知识不足、辨识能力不强等特点,利用保健培训和产品推介、投资理财高额回报、直播陪护等手段设置陷阱、诱导消费,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精神痛苦,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就是要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要把握总体要求



这次专项行动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法律政策性强,务必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紧紧围绕可量化、可检验、人民群众可触可感的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四方面的明显成效。



——打击成效。要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整治成效。要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各类风险。


——教育成效。要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制度成效。要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


要抓好宣传发动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畅通举报渠道。中央政法委已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并根据举报内容及时分流转交相关成员单位和地方查办。各成员单位和各地也要畅通举报渠道,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及时向中央政法委报送线索办结情况。要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抓好宣传教育。要充分用好中央政法新闻媒体、各成员单位和各地新闻媒体,集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迅速掀起宣传热潮。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要加强法治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加强舆论引导。要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细化工作预案,严防恶意炒作。


要依法严厉打击



人民群众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深恶痛绝。各级政法单位要按照“稳、准、狠”要求,依法对存案深挖彻查,对新案加快攻坚,确保打出声威。



——突出精准打击。公安机关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接协同,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要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依法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政法各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依法快捕快诉快判一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要注意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并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


——严格依法办案。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要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要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全力追赃挽损。要加强政法机关和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协同配合,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要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要开展整治规范



开展整治规范是这次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我们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



——明确整治重点。网信部门要结合“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及账号。民政部门要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自然资源部门要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住建部门要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以及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文旅部门要整治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卫健部门要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并将养老诈骗整治工作纳入老龄工作督促检查重要内容。市场监管部门要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银保监部门要督促、指导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隐患整治工作,加强监测研判和预警提示,指导、协调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依法认定查处。


——加强分类处置。各成员单位和各地要依照职责主动开展摸排,对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要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抓好建章立制。要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制订完善相关行业规定,及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要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要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要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司法解释等,为打击养老诈骗、规范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要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协调机制。经党中央批准,在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下设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全国专项办),由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等12个单位组成,全国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成员单位司局级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参照中央做法,尽快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建立工作运行机制,抓好组织实施,重要情况及时向全国专项办请示报告。


——压实工作责任。履行专项行动牵头职责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各参加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属地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本地区平安建设的重点工作,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地要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分类指导,确保精准施策。


——加强统筹推进。专项行动要统筹推进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关键环节,其中,宣传发动要通过发动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打击整治要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总结提升要总结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要将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加强督导考评。全国专项办要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要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各成员单位和各地也要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督导,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要把专项行动纳入今年平安建设考评,对成效突出的地区、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识别下方二维码 

举报养老诈骗线索


文章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投稿邮箱:gdpfxmt@163.com

推荐阅读



点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